坦政〔2020〕19号
坦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坦头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片,各办公室、镇属各部门:
《坦头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天台县坦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坦头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
“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1·19”、市政府“3·17”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巩固近年来坦头镇消防安全治理成果,切实打赢全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现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防安全发展理念,加快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机制、强化深层次领域消防治理、实现精准常态消防安全管理,有效助力我县平安创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新时代“名县美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设新时代“名县美城”为指引,以“防大火、压总量,除隐患、减存量,提本质、建样板”为目标,突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时刻绷紧平安之弦,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国“两会”结束前,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2020年实现火灾事故起数同比去年下降10%、火警起数不超过2018年和2019年平均数,攻坚销号重点领域重大隐患,完成坦头镇消防安全重点治理任务,实现全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收官之年各项目标,基本建立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的坦头样板,有效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大行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构建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消安委办牵头、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压实党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要深化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天政办发〔2018〕40号),推广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经验做法,逐步解决消防历史遗患问题,将涉及民生的消防领域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强化统筹协调、督导暗访、通报点评作用,优化消防工作考核机制,突出考核整改缓慢或未整改领域的导向作用;前移“事后追责”、强化“事中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和问责办法。二是压实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各行业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针对本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消防专项治理,突出行业政策引领,强化消防工作落实,要每半年向县消安委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会商研究本行业领域联合执法等工作。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浙应急办〔2020〕13号);相关部门要从严依法落实《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各行业部门要主动厘清各类业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有效发挥行业部门消防监管作用。三是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任责任。健全完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推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三提示”标识;在养老服务机构、群租房等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互联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要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鼓励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和单位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加强自动感知系统建设,拓展消防安全监测感知覆盖范围,实现信息采集汇聚自动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化管理制度,实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社会单位管理水平。完成各类业主消防法律法规授课,推动各类主体消防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
(二)实施火灾隐患治理攻坚大行动。继续深化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生产企业(小微企业)“五大”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强化消防安全重点街道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一是实行“五大领域”红牌销号攻坚行动。紧盯10人以上群租房,深化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动态巡查整治,确保整改率100%,加强3人以下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红色类出租房及时销号。继续深化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工作,确保“两率”达到100%;加快多产权多业主及C、D类高层建筑和无物业维修资金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继续实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12月底前,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实现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并规范运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逐栋配备并履职到位。推动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12月底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畅通率、消防设施完好率、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在全镇所有养老机构中完成安装智能预警系统。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和“硬隔离”措施100%。深化生产企业和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12月底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实现规上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广行动完成率50%,完成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任务;继续加强规范易于引发火灾的烘箱设备、热处理工艺和电镀企业等特殊工艺环节、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电、气焊等领域重点人员持证上岗和按级审批动火制度。结合上述“五大”领域整治进度,实行隐患清单倒排整改制和红牌销号“清零”双月攻坚行动。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攻坚行动。突出“高低大化、老幼古标”、商业综合体、独居老人建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待拆迁区以及新产业、新业态领域的消防安全预判预警和治理工作;加强城镇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工程;在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应用智能预警、智慧用水等智能防控手段;12月底前,继续提升消防车道、消防管网等基础设施增配改造。从源头上加大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的治理管控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电气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快消防领域历史遗患治理工作,实行一案一策,以季、年为时间节点逐步推进解决。三是实行重点街道和重大火灾隐患摘牌攻坚行动。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消防救援力量、消防教育体验场所建设,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提升坦头镇火灾防控水平,12月底前,确保完成整改验收工作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技术指导,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结合火灾高发或行业领域,配合县政府或县消安委挂牌督办整改。
(三)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固本大行动。继续强化坦头镇末端消防队伍建设,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动各类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消防安全群防群治。一是做好消防规划调整和实施工作。6月底前,协助修订完善天台县消防专项(专篇)规划;协助加快完成和做好验收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项目标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坦头镇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坦头镇消防监督队伍全面履职。深化市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社会共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发〔2019〕6号),确保已成立额坦头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人员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保障;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能;优化消防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以每千人为单位的“夜巡、打更”队伍建设,提醒群众做好防火措施。三是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继续深化“13510”梯次灭火救援体系建设。12月底前,确保坦头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完成提档达标任务。坦头镇专职消防队逐步吸纳民间救援组织进入常态化执勤调度范围,确保第一时间接警处置;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运行;强化社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回头看”,确保人员、器材、装备、经费等落实到位;定期拉动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处警反应能力,10月底前,开展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岗位技能大比武竞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先导大行动。持续深化每月一主题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继续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大体验活动,强化各类人群消防安全业务大培训。一是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消防宣传活动。结合火灾形势和季节性火灾特点,提前谋划一月一主题宣教活动,组织开展疏散演练、生命通道畅通、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宣教活动,营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全面深化与各级媒体消防宣传合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学校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宣传教育行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每月组织媒体开展隐患曝光行动,以曝光促整改,广泛开展火灾警示宣传和消防常识普及,提升民众消防安全知晓率。二是规范消防体验平台常态运行。发挥好县、乡、村三级消防教育体验平台作用,制定年度消防体验计划,按月逐步推进,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天,开放情况纳入浙江省消防宣传工作管理系统,每月通报运行情况。12月底前,力争对居住出租房房东、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实行注册式消防体验全覆盖,推进消防安全码管理。三是实行精准消防培训教育。通过案例警示、现场说法和“阿福讲消防”等形式突出提高居住出租房、农村老年人群和外来人员等特定对象消防安全意识,开展“百万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大培训,实行精准“点对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12月底前,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人员、村(居)消防工作人员、网格员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一轮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党政领导消防安全精准管理能力、行业部门精准监管能力、基层网格员精准督改能力、社会单位精准查改隐患能力。
(五)实行消防常态机制推广大行动。一是健全常态执法机制。建立联合检查、执法打击、会商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行业部门执法合力。强化基层消防业务执法培训,提高消防执法办案履职能力,6月底前,完成委托消防执法规范运行,并开展常态消防执法工作,高压打击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无效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违法现象。坦头派出所继续加大一线消防拘留保障力度,用足用好“查、改、罚、停、拘”等法律手段。二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控机制。及时有序调整现有人海战术、疲劳战治理模式,6月底前,完善综治“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推广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长效机制,强化高层建筑ABCD分级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化管理机制逐步推广到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生产企业等行业领域,实行示范引领、全域推广,逐步实现从“粗犷式整治向长效精准式治理”转变。三是加快消防治理与产业转型升级融合。要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29号)《台州市小微企业工业园建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24号)《台州市100个小微企业工业园建设和投运项目实施方案》(台小微工业园办〔2020〕2号)《台州市老旧工业区块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台改拆办〔2017〕65号)《关于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台政办发〔2017〕74号)和《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试行)》(台政办函〔2018〕43号)精神,继续落实“民房限高限层、小微企业进园区、职工住进宿舍里、违章建筑拆除”等政策,规范已建成充电桩的运行管理使用,推动企业设置集中智能充电桩;同时,要在经济结构调整、政策规划等顶层设计方面同步出台消防治理源头管控举措,并将消防治理与政府当前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有效对接融合,确保同步规划、推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3月28日前)。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29日至2020年11月底)。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分解和措施落实;迎接县消安委常态督导暗访,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总结坦头镇行业系统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迎接县消安委对本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坦头镇专门成立全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领导小组,常务副镇长许国瑞任组长,工办主任王巧翔、坦头派出所所长裘子统、应急办主任杨国保、镇专职消防队队长姚尚兵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杨国保兼任;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加强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合行动,扎实开展本领域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办公室、办事处主要领导是坦头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深入一线,分片负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
(三)严格督导问责。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督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内容。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附件:全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
任务清单
附件
全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决战决胜年“五大行动”任务清单
项目名称 |
工作措施 |
工作任务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一、开展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大行动 |
1.压实各级党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 |
要深化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40号),推广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的经验做法。 |
12月底前 |
各办事处、各部门 |
以会议或现场办公会形式逐步解决坦头镇消防历史遗患问题,将涉及民生的消防领域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 |
每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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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应急办要强化统筹协调、督导暗访、通报点评作用,优化消防工作考核机制,突出考核整改缓慢或未整改领域的导向作用;前移“事后追责”、强化“事中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和问责办法。 |
行动期间 |
镇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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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压实各级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
各行业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针对本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消防专项治理,要压实部分业态领域所属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突出行业政策引领,强化消防工作落实。 |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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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向应急办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会商研究本行业领域联合执法等工作。 |
每半年 |
各办事处、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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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民政、统战部(民宗)、卫健、宣传办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推广行业系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行动期间 |
民政、统战部(民宗)、卫健、宣传办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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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完善消防产品监管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机制。 |
镇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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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办、派出所、城建、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浙应急办〔2020〕13号)。 |
工办、派出所、城建、市场监管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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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要从严依法落实《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
流管所、城建、供电、政法办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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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部门要主动厘清各类业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有效发挥行业部门消防监管作用。 |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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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任责任 |
健全完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推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 |
各办事处、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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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三提示”标识;在养老服务机构、群租房等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互联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 |
各办事处、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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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和单位推广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加强自动感知系统建设,拓展消防安全监测感知覆盖范围,实现信息采集汇聚自动化。 |
行动期间 |
各办事处、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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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化管理制度,实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社会单位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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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各类业主消防法律法规授课,推动各类主体消防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 |
11月底前 |
各办事处、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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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 火灾隐患治理攻坚大行动 |
1.实行“五大领域”红牌销号攻坚行动 |
紧盯10人以上群租房,深化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动态巡查整治,确保整改率100%,加强3人以下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红色类出租房及时销号。 |
行动期间 |
各办事处 |
继续深化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工作,确保“两率”达到100%;加快多产权多业主及C、D类高层建筑和无物业维修资金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继续实施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12月底前,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实现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并规范运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逐栋配备并履职到位;消控室落实人员持证双人值班制度。 |
12月底前 |
行政执法中队、镇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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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12月底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畅通率、消防设施完好率、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所有养老机构中完成安装智能预警系统。 |
各办事处、宣传办、卫健办、工办、民政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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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和“硬隔离”措施100%。 |
各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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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生产企业和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12月底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实现规上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广行动完成率50%,完成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任务。 |
应急办、镇专职消防队、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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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规范易于引发火灾的烘箱设备、热处理工艺和电镀企业等特殊工艺环节、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电、气焊等领域重点人员持证上岗和按级审批动火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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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攻坚行动 |
突出“高低大化、老幼古标”、商业综合体、独居老人建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待拆迁区以及新产业、新业态领域的消防安全预判预警和治理工作;加强城镇老旧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工程;在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应用智能预警、智慧用水等智能防控手段。 |
行动期间 |
各办事处、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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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继续提升消防管网等基础设施增配改造。 |
12月底前 |
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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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加大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的治理管控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电气违法行为。 |
行动期间 |
镇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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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消防领域历史遗患治理工作,实行一案一策,以季、年为时间节点逐步推进解决。 |
各办事处、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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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重点乡镇(街道)和重大火灾隐患摘牌攻坚行动 |
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消防救援力量、消防教育体验场所建设,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提升重点坦头镇火灾防控水平,12月底前,确保完成整改验收工作。 |
12月底前 |
应急办、各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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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技术指导,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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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火灾高发或行业领域,配合县政府或县消安委进行挂牌督办整改。 |
行动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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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夯实 消防基层基础固本大行动 |
1.做好消防规划调整和实施工作 |
加快完成和做好坦头镇消防事业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
12月底前 |
应急办 |
专题研究县级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并部署坦头镇相应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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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乡镇(街道)消防监督队伍全面履职 |
深化市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社会共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发〔2019〕6号),确保坦头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消防工作人员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保障。 |
6月底前 |
应急办、各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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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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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消防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网格员消防职责和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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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以每千人为单位的“夜巡、打更”队伍建设,提醒群众做好防火措施。 |
行动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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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
继续深化“13510”梯次灭火救援体系建设,改造升级县级119接警调度指挥中心建设。 |
12月底前 |
镇专职消防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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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坦头镇专职消防队全部完成提档达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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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头镇专职消防队逐步吸纳民间救援组织进入常态化执勤调度范围,确保第一时间接警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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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规范化建设运行。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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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回头看”,确保人员、器材、装备、经费等落实到位;定期拉动村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处警反应能力。 |
行动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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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开展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岗位技能大比武竞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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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 消防宣传教育先导大行动 |
1.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
结合火灾形势和季节性火灾特点,提前谋划一月一主题宣教活动,组织开展疏散演练、生命通道畅通、开学第一课等主题宣教活动,营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
每月 |
各办事处 |
全面深化与各媒体消防宣传合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推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宣传教育行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
行动期间 |
镇专职消防队、卫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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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组织媒体开展隐患曝光行动,以曝光促整改,广泛开展火灾警示宣传和消防常识普及,提升民众消防安全知晓率。 |
每月 |
应急办、各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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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消防体验平台常态运行 |
发挥好县、乡、村三级消防教育体验平台作用,制定年度消防体验计划,按月逐步推进,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天,开放情况纳入浙江省消防宣传工作管理系统,每月通报运行情况。 |
行动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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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做好消防体验室、消防体验点建设和升级改造,12月底前,力争对居住出租房房东、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实行注册式消防体验全覆盖,推进消防安全码管理。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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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精准消防培训教育 |
通过案例警示、现场说法和“阿福讲消防”等形式突出提高居住出租房、农村老年人群和外来人员等特定对象消防安全意识,开展“百万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大培训,实行精准“点对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行动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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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人员、村(居)消防工作人员、网格员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一轮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党政领导消防安全精准管理能力、行业部门精准监管能力、基层网格员精准督改能力、社会单位精准查改隐患能力。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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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行 消防常态机制推广大行动 |
1.健全常态执法机制 |
建立联合检查、执法打击、会商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行业部门执法合力。 |
行动期间 |
各办事处、各部门 |
强化基层消防业务执法培训,提高消防执法办案履职能力,6月底前,完成委托消防执法规范运行,并常态开展消防执法工作,高压打击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无效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违法现象。 |
6月底前 |
镇专职消防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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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头派出所要继续加大一线消防拘留保障力度,用足用好“查、改、罚、停、拘”等法律手段。 |
行动期间 |
镇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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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控机制 |
及时有序调整现有人海战术、疲劳战治理模式,6月底前,完善综治“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
6月底前 |
政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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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推广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长效机制,强化高层建筑ABCD分级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化管理机制逐步推广到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场所、生产企业等行业领域,实行示范引领、全域推广,逐步实现从“粗犷式整治向长效精准式治理”转变。 |
行动期间 |
政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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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消防治理与产业转型升级对接 |
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29号)《台州市小微企业工业园建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24号)《台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42号)《台州市老旧工业区块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台改拆办〔2017〕65号)《关于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台政办发〔2017〕74号)和《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试行)》(台政办函〔2018〕43号)精神,继续落实“民房限高限层、小微企业进园区、职工住进宿舍里、违章建筑拆除”等政策,规范已建成充电桩的运行管理使用,推动企业设置集中智能充电桩;同时,要在经济结构调整、政策规划等顶层设计方面同步出台消防治理源头管控举措,并将消防治理与政府当前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有效对接融合。 |
各办事处、城建、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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